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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508328/2025-41539 文号 丽建发〔2025〕9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4-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家部门足球直播360印发推进市区拆围透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4 16: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经足球直播360同意,现将《推进市区拆围透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市区拆围透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行动推进会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区拆围透绿工作,打造绿色发展标杆地和足球直播360活力城,全面提升市区城市公共空间品质。结合市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想,以市区拆围透绿为契机,拓展市民群众休憩空间,市区联动、部门协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市区城市品质跃升,助力丽水建设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统筹推进。在足球直播360统一领导下,强化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各方主体作用,按照“应拆尽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各责任主体制定工作计划,分类有序推进,主体责任不明确的由属地负责实施。

(二)坚持拆绿结合、边拆边绿。充分结合现有自然景观绿化,积极将拆围透绿工作与闲置公共空间利用有机结合,合理优化植物景观配置,提升公共空间绿化美感、层次和体验。利用市区闲置城市公共空间,补足完善城市功能和公共服务。

(三)坚持建管结合、长效管理。充分运用系统思维、科学实施拆围透绿,让现行改造与后续管理紧密融合,提前明确后续管养责任主体,科学有序推动建立拆围透绿区域长效机制。

三、主要对象

整治对象范围:丽水市区(包含莲都区、开发区)。

(一)收储地块:长期围而不建且2年内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拆围透绿。

(二)竣工项目:建设、水利、交通等领域政府性投资项目,原则上做到“竣工即拆墙”,特殊情况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延迟不超过3个月。

(三)居住区和城中村:新建居住区原则上不批建实体围墙,宜优先采用开放式空间,也可使用通透式围栏。既有居住区按照“自愿原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适老化改造等工作,引导其拆围透绿。城中村内长期闲置未利用的土地,引导其拆围透绿、活化利用。

(四)违建围墙:涉及市区违法建筑等围墙一律予以清理拆除,并结合实际由属地政府整治覆绿或建设配套设施。

四、工作重点

(一)推进收储地块拆围透绿。全面梳理相关地块及围墙现状条件,一部分已构筑围墙封闭管理且符合绿化条件的地块,采取拆绿结合方式,落实临时绿化后拆除围墙;另一部分绿化基础条件好的地块,采取边拆边绿方式,组织力量尽快拆除围墙。同时,利用部分收储地块,临时作为市区征收项目树木移植或苗木种植基地,通过拆围透绿方式,进一步提升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质量。

(二)推进建设项目围挡整治。对未建设及在建项目,有序引导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开放式绿地或者“通透式”围墙,临街临路等区域打造高低错落、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设置休闲小径、花坛、小型景观雕塑等,进一步明确围挡标准、公益广告等内容。对快建成及已建成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拆除封闭式施工围挡,做到“竣工即拆墙”,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延迟不超过3个月。

(三)推进主次干道视廊净化。聚焦市区“一心、一带、一廊、一轴”,以主次干道两侧城市环境整治为切入口,通过拆围透绿改造,全面清理整治占用、堵塞、封闭闲置城市空间的问题,拓展市区人民群众休闲游憩的公共场所。利用少量资金实施小微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创新设计方式方法,运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等新材料新技术,因地制宜建设改造一批小而美、小而精的口袋公园、街头绿地等,切实提升城市景观风貌。

(四)推进居住区、城中村见缝插绿。充分利用市区居住闲置空间,多措并举推进居住空间环境美化绿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充分发动市民群众自觉配合参与家园美化绿化工作。属地政府开展闲置空间摸排行动,明确美化绿化责任主体,限期整治到位,并建立健全长效管养机制,确保城市人居环境整治“内外兼修”。

(五)推进市区“增花添彩”。聚焦城市功能主轴及重点风貌提升区块,围绕沿路、沿河等重点景观带,编制《市区“凝翠补绿,增花添彩”园林绿化提升方案》,开展行道树、隔离带、花箱等统筹优化、精准补绿、增花添彩,力争以“小成本”达到“大成效”,以“高效率”实现“大变化”。

(六)推进市区“提亮增辉”。根据《丽水市区景观照明亮化提升工程规划方案》,聚焦市区“一心、一带、一廊、一轴”,注重点亮水系、山系,通过光影将湖、桥、山、建筑有机融合,勾勒生活小区建筑轮廓线条,同时突出丽水地方特色元素,形成良好的城市夜空间脉络,充分体现白天“山水在城中”、夜晚“城在山水中”的独特山水城市韵味。

五、进度安排

4月初,完成市区收储地块、竣工项目、居住区和城中村围墙摸排确定拆围透绿点位,形成第一批任务清单,完成方案编制,摸排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完成不少于5个拆围透绿先行项目。

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任务点位拆围透绿,全面完成2024年底前已竣工的建设项目和违建围墙拆围透绿,收储地块制定拆围透绿“一点一策”实施方案,持续动态摸排整治点位并交办相关单位。

9月底前,完成市区城市功能主轴(丽阳街-处州大道-东七路)、高铁站区域、土储地块、建设工地、居住区和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拆围透绿整治,全面完成违章搭建围墙摸排和整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区拆围透绿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明确职责、强化协同、统筹推进,整合资源、资金和力量,细化工作举措,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整治项目摸排、整治施工、验收销号、长效管理等工作制度,确保整治提升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完成,推动城市品质和城市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二)强化资金保障。根据市、区财政情况,统筹资金,整合项目资源,分步分期实施拆围透绿工作。拆围透绿所需资金具体落实方式:一是收储地块由市自然资源局落实;二是建设工地按管辖权限由建设、水利、交通等主管部门明确建设单位落实,相关城市绿化重点项目由市建设局落实;三是国有企业项目由企业落实;四是居住区和城中村由莲都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财政落实;五是违建围墙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违法主体落实。

(三)落实后续管养。联合建立拆围透绿区域长效管理机制,对已完成拆围透绿的,特别是对外开放的公共空间、绿地,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由权属单位负责后续维护管理,并由属地政府负责指导监管。对新建项目围墙及绿化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符合建设标准。倡导运用智能安防系统、“雪亮工程”等科技手段,提高市区拆围透绿区域安防能力。

(四)广泛宣传引导。主动做好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网站、微信等载体,多层次做好市区拆围透绿的解释说明和成果展示,努力营造城市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部门单位职责分工

    2.各有关单位名单

    3.丽水市区“拆围透绿”点位整治清单(第一批)

    4.“拆围透绿”点位整治总结及销号申请模板



附件1

部门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建设局。负责市区拆围透绿牵头工作,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建章立制、整体谋划、系统推进,负责总体方案工作计划、任务清单等编制,提供拆围透绿工作技术指导。负责主次干道两侧道路红线内闲置空间拆围透绿工作,指导建设领域建设工地、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行业的闲置公共空间美化绿化洁化。

二、市发改委(市大花园建设中心)。负责牵头推进市区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工作,负责任务清单交办及督促落实,推动片区化打造有显示度、百姓可感的标志性工程,推进景区外围、交通干线周边、城乡结合部“三大区域”环境整治,配合做好市区拆围透绿相关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

三、市委宣传部。加强对市区拆围透绿工作的宣传,强化对破坏市区城市风貌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

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收储地块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编制相关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拆围透绿,多形式推进闲置地块活化利用。负责开展方案审查;新建开发项目土地出让前,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沿城市道路一侧围墙宜为通透式围墙,建议优先采用开放式空间;负责为拆围透绿提供相关测绘信息技术保障;负责已征收未出让空置闲置地块覆绿复彩工作。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领域建设工地拆围透绿工作计划编制并督促落实,指导公路(包括铁路、高速公路)两侧、高铁站、机场周边拆围透绿工作。

六、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有关单位拆围透绿经费保障工作。

七、市水利局。负责水利领域建设工地拆围透绿工作计划编制并督促落实,牵头水利设施、河道蓝线范围内公共空间拆围透绿工作。

八、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未经审批擅自搭建、违建围墙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拆除督促。

九、市城投集团、市文旅集团、市交投集团、市农投集团。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建设工地拆围透绿工作计划编制并督促落实。

十、莲都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范围内拆围透绿对象的全面排查以及主体难以明确地块的实施,编制实施方案并确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做好政策宣传、矛盾协调等工作。

附件2

各有关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城投集团、市文旅集团、市交投集团、市农投集团,莲都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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